????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》等相關規定,為有效盤活國有空閑土地,提高土地集約節約利用,為興慶區經濟發展注入活水,現對以下地塊進行公開招租,歡迎社會各界積極參與,具體事項公告如下:
????一、招租地塊基本情況
????1.土地位置:
(1)紫樾臺東區北側空地:土地面積約14畝,四至:東至京藏高速林帶,南至紫樾臺小區,西至規劃路,北至海寶路。
(2)泰云庭小區西側空地:土地面積約55畝,四至:東至泰云庭小區,南至國商南街,西至檢測站,北至規劃路。
(3)新泰家園西北側空地:土地面積約9.4畝,四至:東至規劃路,南至新泰家園,西至銀河儀表廠,北至上海路。
(4)中房東方賦西側空地:土地面積約180畝,四至:東至九號路,南至上海路,西至友愛街,北至海寶路。
2.土地面積:共計約258.4畝。
3.租賃期限:5年(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計算)。
4.上述四宗土地的規劃用途分別為:綠地、公共綠地、綠化用地、體育運動公園;目前土地現狀為空地;權屬單位為興慶區人民政府。
5.租金標準:具體租金以雙方簽訂的租賃協議約定為準。采用雙方協議方式出租國有土地的租金,不得低于出租地價和按國家規定的最低地價折算的最低租金標準。
二、招租對象及條件??
1.資格要求: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企業、組織或個人(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);具備履行合同能力的獨立法人或自然人;無不良信用記錄。
2.前期土地平整及垃圾清運費用由承租方負責,合同到期后承租方須恢復土地原狀。
3.土地上不得建設永久性建筑,不能堆放雜物、不能硬化,不能傾倒垃圾,如租賃期內遇政府征收等不可抗力情形,出租方有權終止合同,土地無償收回。
4.無論經營任何業態,必須對場地綠化平整,綠化具體要求以土地實際情況為準;場地內水電自行解決。
5.承租方應按約定用途合理使用土地,按時足額支付租金,承擔土地使用過程中的相關稅費和維護管理責任。
承租方在土地使用期限內,須嚴格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》等法律法規,確保土地使用過程中:不得排放超標廢水、廢渣、有毒有害物質;不得通過滲井、滲坑、裂隙等方式污染地下水或土壤;不得從事國家明令禁止的污染性生產經營活動。如承租方違反環保規定導致污染:應立即停止違法行為并承擔全部治理費用;按實際損失向出租方支付賠償(包括但不限于修復費用、行政處罰、第三方索賠等);出租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,且承租方已付租金不予退還。
6.具體權利義務及違約責任條款以租賃合同約定為準。
三、報名方式
報名的企業、組織或個人帶營業執照、法人身份證明、資信證明、項目計劃書等前往興慶區自然資源局辦公室報名,聯系電話:0951-5059792,報名截止日期為2025年9月23日。
特此公告。
銀川市興慶區自然資源局
2025年9月10日 ?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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